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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2-13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长阳史志办 田祥英 |
2018年,根据湖北省地方志办的发文要求,市、县综合年鉴编纂方案和篇目必须在当年的1月底报经上级业务部门备案,经上级业务部门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编纂,2018年1月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方志办公室以长志办〔2018〕1号文件《关于〈长阳年鉴(2018)〉编纂方案备案的请示》,向市志办报备年鉴编纂方案。市志办审查后提出了审查意见。长阳县地方志办(县档案局方志编研股)根据市志办的审查意见,对《长阳年鉴》(2018)篇目进行了修改。随着年鉴编纂方案的审查通过,为正式启动《长阳年鉴》(2018)的资料征集及编纂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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