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气质量: | 无障碍浏览 |
| 发布日期:2015-07-07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兴山县史志办 |
7月7日,兴山县召开乡镇(部门)村(社区)志编纂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县乡镇村志编纂工作,全县8个乡镇的乡镇长、分管领导和县直单位150余人参加会议,分管史志工作的副县长杨大银做重要讲话。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4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文[2015]34号)和宜昌市在远安召开的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为确保2020年全县顺利完成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结合兴山实际,全县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全面部署、合力推进、政府主体、批次启动、两年成书、五年功成。具体目标是2016年启动30%的村,2018年印刷成书;2017年启动30%的村,2019年印刷成书;2018年启动40%的村,2020年印刷成书。有条件的村也可以一次启动50%的村或全部启动编纂工作,确保全县在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乡镇村的志书编纂工作。
副县长杨大银要求,编纂《中共兴山历史》(二卷)、编纂村(社区)志是在第二轮县志修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三轮县志修志工作尚未启动之时,省政府安排的又一项重大任务,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全县史志工作要赶超全省先进水平。

鄂公网安备 420502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