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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04-24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 |
为全面生动记录反映宜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拟向社会广泛征集摄影作品资料,为宜昌史志馆影像馆建设及研究宜昌历史提供资料储备。
一、组织部门
主办单位: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宜昌史志馆
二、征集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8月31日。
三、征集内容
1.拍摄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拍摄内容:反映宜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展示新发生、创新型、改革性、标志性的人、事、物。涵盖以下类型:党的建设、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程、文化旅游、社会民生、法治、医疗、教育、民俗节庆、活动赛事、生态环保、大美宜昌(以风景为主)、专题、其他(如领导活动、历史古迹、老照片等)。重点征集宜昌市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相关摄影作品,如三峡水运新通道(包括周边区域环境变迁、安置工程)、峡州长江公铁大桥、宜兴高铁、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建设、第十六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等。
四、征集要求
1.摄影作品需具有代表性、传播性和一定的历史性。
2.凡提供的摄影作品,按照方案中的“拍摄内容”所涵盖的类型进行标注,如:农业农村类,注明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提供照片中的人物姓名及职务),并提供照片内容简介(限100字内)。照片命名格式:征集范围(如:农业农村)_时间(如2025.12.19)_地点_场景_人物_拍摄者_拍摄者电话。
3.凡提供的摄影作品,要求JPEG格式,水平、垂直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图像大小10兆以上;胶片摄影尺寸为:4×5寸及以上底片。
4.摄影作品可以是1张或者1组,黑白、彩色不限。同一场景1组数码照片结算时按1张计算。胶片摄影8×10寸及以上的按1张,4×5寸的按4张为1组计算。
5.所有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拍摄,不得合成或AI创作,作品来源合法、真实有效,作品提供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提供者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6.凡摄影作品提供者,需要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一并报送。(发送至电子邮箱需附说明)
五、报送方式
摄影作品参与征集活动时,可提供纸质版或电子版,纸质版邮寄至宜昌史志馆,电子版扫描件或电子图片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电子版胶片摄影作品通过评审确认收入宜昌史志馆影像馆的,提供者需将胶片原件寄送至宜昌史志馆。
联系电话:0717-6937398 电子邮箱:ycszgzj@163.com
邮寄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柏临河路宜昌史志馆,邮编:443000。
六、其他
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宜昌史志馆拥有照片的使用权,但仅限于公益用途。
宜昌史志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审,确认收入宜昌史志馆影像馆的,按数码摄影作品1张(组)/100元支付劳务费用;胶片摄影作品按1张(组)/400元支付劳务费用。入选及支付事宜,将另行通知。本征集公告仅为邀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宜昌史志馆
2026年4月22日

鄂公网安备 420502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