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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昌市召开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编纂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5-01-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 作者:周开军

      1月17日,宜昌市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编纂工作会议召开,全面启动全市组织史资料第七卷编纂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修好党的“家谱”,服务新时代党的建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成平出席会议作动员讲话,市史志研究中心主任孙志中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要求,要提升思想认识,细化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提升认识,增强责任感。编纂好组织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有效举措,是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的现实需要,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二是要学习理论,把好政治方向。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组织史资料征编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编纂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三是要学习方法,掌握工作要领。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政治性、原则性、规范性都很强,要全面掌握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精心编纂,严格审核,确保编纂质量。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合力,共同把组织史编纂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一是要压实责任。县市区组织部门要加强领导和协调,帮助解决重难点问题,积极为编纂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县市区党史部门要担起任务统筹、业务指导和工作推动的重要责任,把好政治关、史实关。各编纂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完成编纂和上报工作。二是要加强督导指导。市委组织部、市史志研究中心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指导,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全市编纂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条不紊进行。三是要做好保障。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为编纂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落实工作费用,为编纂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会上,市史志研究中心就编纂原则和基本体例、编纂方针和基本方法,以及编纂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

      全市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党委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史志部门负责人和编纂业务骨干,市直各单位、宜昌军分区、武警宜昌支队、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相关中省在宜单位编纂业务骨干,共180人参加培训。

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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