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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有偿征集摄影作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宜昌史志馆

      为全面生动记录反映宜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拟向社会广泛征集数码拍摄图片、胶片摄影资料,为宜昌史志馆影像馆建设及以后研究宜昌历史提供资料储备。

      一、征集部门

      主办单位: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宜昌史志馆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征集范围

      1.拍摄时间: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2.拍摄内容:反映宜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侧重于新发生、创新型、改革性、标志性的人、事、物。拟涵盖以下类型: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大美宜昌、活动赛事、交通运输、民俗节庆、农业农村、社会民生、生态环保、水利工程、文化旅游、专题、其他(如领导活动、政法类、党的建设、健康医疗、教育、历史古迹、老照片等)。

      四、征集要求

      1.照片需具有代表性、传播性和一定的历史性。

      2.凡提供的照片,要按照公告中的“征集范围”拍摄内容进行标注,如:农业农村类,注明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照片中的场景或人物(准确提供照片中的人物姓名及职务),并提供照片内容简介。照片命名格式:征集范围(如:农业农村)_时间(如:2023.8.9)_地点_场景_人物。组照命名同上。

      3.凡提供的电子图片,要求JPEG格式,图像大小10兆以上;胶片摄影尺寸为:4×5寸及以上底片。

      4.照片可以是1张或者1组,黑白、彩色不限。数码照片1组照片结算时按1张照片计算。胶片摄影8×10寸的按1张,4×5寸的按4张为1组计算。

      5.作者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原始文件,不对图像进行调整。必须原创拍摄。如发生侵权纠纷,由提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6.凡照片提供者,需要将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一并报送。

      五、报送方式

      参与征集活动的摄影师请将照片及个人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评审确认后通知作者入选照片内容及数量。胶片摄影参与征集活动时可提供电子版图片小样,发送至邮件,评审确认后作者提交所拍摄的胶片宜昌史志馆收藏,并提供胶片原始扫描件。

      征集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17-6937398。电子邮箱:ycszgzj@163.com。

      六、其他

      截止征集时间,将由宜昌史志馆组织专家对照片进行评审,确认收入宜昌史志馆影像馆的,支付一定稿酬,按电子图片1张(1组)/100元支付劳务费用;胶片摄影8×10寸的按1张/400元,4×5寸的按4张/400元支付劳务费用。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宜昌史志馆拥有照片的使用权,但仅限于公益用途。未入选的,宜昌史志馆不得留存或使用。入选及支付事宜,将另行通知。本征集公告仅为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宜昌市史志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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