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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6-05-25 | 访问次数: | 信息来源:市史志办 |
为着眼全面激发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机关整体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从2016年起,宜昌市史志办将对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实绩考核制。对机关科室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设计、量化考核,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工作作风进行管理监督、客观评估,进一步营造个人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氛围,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努力建设“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好”的史志干部队伍,为推动史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及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百分制量化进行。日常考核实行“周记、月结”纪实管理。由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每周记载,每月向科室负责人报送,科室负责人每季度汇总后向分管副主任报送;半年考核即每年6月中旬,由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工作项目清单审定程序,组织评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工作项目进展及成效,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作出评价;年度考核即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对标自查,总结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述职报告。再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大会述职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按比分权重系数加权计分,按百分制赋分并排名,得分排名在机关内公示。
机关工作人员实绩考核结果直接转化确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作为评先表彰、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根据实绩考核情况,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以适当形式通报表扬。对能力素质欠缺、工作经验不足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对不适宜、不胜任现工作岗位的人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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